《说不得》(25)- 高院的保守派和自由派
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一期案件讨论的最后几天一连裁决了几项大家关注的案件,包括平权案,学生贷款案和同性恋案,保守派和自由派阵线分明。其实上面说的都不准确,我自己科普了一下,说几句说不得的话。
都知道高院并不直接处理原案,而是裁决上诉案,所以媒体说的高院否决平权,不同意免学生贷款,不支持同性恋均属媒体误导,媒体也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全世界的标题党都是一个德性。欢呼的抗议的有几个读过高院大法官的裁决(和反对)意见?
大法官都有自己的立场,说好听点叫理念,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高院大法官分两大理念,一派认为高院的职责是解释宪法,裁决是判上诉案是否符合(违反)宪法,不是判对错;一派认为社会在变化,高院裁决应该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这就是司法界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应该译成进步派更妥切)的区别。
从这次数案的裁决看,确实支持了这个说法。
平权案(Affirmative Action), SFFA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 起诉哈佛和北卡在接受学生时考虑种族因素,属种族歧视,下级法院判SFFA输,SFFA一路上诉到高院。高院多数派拿出宪法第14修正案,”所有种族一律平等”,否决了下级法院的裁决。少数派认为这事实上在联邦范围内否定了招生考虑种族,会影响多元化。有意思的是,民主党大本营加州1996年就废除了招生平权, 之后有提案要求恢复,州里投票还是否定平权,大概是亚洲人多的缘故吧,也可见此案与党派关系微妙,这也是为什么激进派人士对此案的裁决反应迟缓,不如对其他几个案子的反应大。
学生贷款案,包括两个上诉,都是告Biden政府的取消学生贷款的计划。一是个人(俩人)诉他们没有收益,高院一致打回;另一是六个州起诉Biden政府“越权“,即联邦政府无权取消学生贷款。高院保守派(多数)认为Biden政府(及教育部长)以新冠大流行为由参照2003 HEROES Act (Higher Education Relief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Act) 取消(cancel)学生贷款债务属越权,你可以postpone, 可以waive, 但不能cancel,因为HEROES Act 没有提到cancel. 首席大法官甚至引用了2021年7月国会议长Nancy Pelosi 的原话“总统无权取消学生贷款债务,他可以延迟,但不能取消,那是国会的权职范围” ,一年后Pelosi 改口说她对Biden 取消学生贷款没有意见,一年前是错的,一年后是对的,与时俱进?
同性恋案,说的是科罗拉多的一位网页设计师告州政府强制要求她在设计异性恋婚礼网页的同时必须也设计同性恋婚礼网页,违背了她的宗教信仰,也是一路上诉到高院。记得以前有过坐结婚蛋糕的案例,所以没什么悬念,保守派认为此案州政府违背了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款,而自由派认为这样裁决消弱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其实一年前的堕胎案(推翻以前对Roe vs. Wade 的裁决)也类似, 媒体甚至政府发言人都把它简单地说成“高院取消堕胎合法”。但从书面意见看,裁决说Roe vs Wade 是说禁止堕胎侵犯了人权,即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第一修正案没有提到堕胎属于人权(也没说堕胎不属于人权),所以过去的裁决不对。以个人拥枪为例,因为第一修正案没有明确拥枪是否属于人权,所以直到有了第二修正案才明确个人拥枪合法,这都是立法的职责,司法只是说宪法和修正案没有说过堕胎属于人权, 堕胎不受宪法保护。确实此案的新裁决将堕胎的合法性推到各州去了,结果大家都看到了。对社会影响大不大?大!对不对?个人看法不同,说过,这是个美国的死结。
一个说高院按“本本”裁决,一个说高院该与时俱进,推动社会进步。说到这儿,该说几句说不得的话了:是不是社会进步,是对还是错,谁说了算?你我?精英?百姓?世上的事即使多数人说是对的也不一定代表社会进步。而“本本“毕竟有本可依,即使对本本有不同的解释,毕竟还是围着本本在辩。本本不能与时俱进怎么办?可以修正,但修正不是司法的事,而是立法的事,可见“本本”把自我修补的路都铺好了。从大法官们的书面意见来看,保守派对每项裁决都提到参照的本本,而自由派极少提及本本,而多提可能性结果。
法官不依法处事,热衷于对错,是不是无法无天?
狐狸 July 02, 2023